歐洲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立法草案,歐盟加強反欺詐措施將要求成員國每年對其銷售的每千噸橄欖油至少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
任何持有橄欖油的個人或實體都必須保留一個登記冊,跟踪每種油的進出,直到裝瓶階段,根據另一個方面 歐盟法規 2568/91 修正案草案 關於橄欖油的特性和分析方法。
“經驗表明,欺詐的某些風險會阻礙第 2568/91 號法規提供的消費者保護的全面效果,”草案在談到登記冊的必要性時說。
它還談到需要更新法規中提到的某些分析方法,因此提出了兩個新的附件。
一,在紫外分光光度檢查中,旨在 “糾正分析方法中的一些不一致和缺陷”。
另一項關於用 ECN 42 確定甘油三酯的實際含量和理論含量之間的差異,旨在用 “更有效的方法”。
立法草案提議,這些變化將於明年 1 月 2015 日生效,但有關成員國向 EC 報告其符合性檢查的新規則除外,該規則將於 - 年初生效。
此外,關於一致性檢查,成員國必須向 EC 提供有關其測試及其結果的更詳細信息。 草案稱,必鬚根據風險分析並以適當的頻率有選擇地進行檢查。
它還說,參考 “在特定州銷售的橄欖油是指橄欖油的總量和 橄欖果渣油 在其中消費或從其中輸出的那個狀態。
據了解,擬議的變更得到了農業市場共同組織管理委員會的支持,並處於協商和談判的先進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