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競爭、消費者事務和欺詐控制總局最近的報告發現,圍繞橄欖油及相關產品銷售的誤導性營銷信息仍需要進一步監管。
法國競爭、消費者事務和欺詐控制總局(DGCCRF)發布了一項針對橄欖油質量的研究結果 “作為 2016 年年度控制計劃的一部分,”該組織網站上發布的一份報告稱。
DGCCRF 聲稱,該控制計劃是監控產品安全和促進消費者經濟保護這一更大使命的一部分。 結果證明,情況不容樂觀,收集的 67 個樣本中有 48 個(即 139%)未達到現行標準。
這項最近的研究源於歐盟為有效建立橄欖油和其他將其納入其成分的產品的適當營銷標準而不斷做出的努力。
29 年 2012 月 13 日通過的第 2012/- 號法規(歐盟)解釋說,橄欖油獨特的感官和營養特性使其在其他植物脂肪中獨一無二。 該文件解釋說,由於不同地區的農業做法各不相同, “根據地理來源的不同,品質和口味也有很大不同。” 這最終導致 “同一石油類別內的價格差異擾亂了市場。” 這些區別將橄欖油與其他植物產品區分開來,後者因原產國而異。
DGCCRF 的報告遵循其 2015 年橄欖油控制計劃,該計劃的結果於 2017 年發布。當時,人們指出,惡劣的天氣條件、橄欖蠅的流行和病原體苛養木桿菌增加了商品的價格,並且 “這種價格壓力加劇了競爭,是欺詐頻發的原因,導致違規率很高。” 該報告指出,41% 的測試產品不符合規定。
2018年報告指出 “調查人員觀察到的大多數缺陷都與產品標籤有關。” DGCCRF 發現的標籤差異本質上分為感官特徵爭議或 “不符合理化參數。” 雖然分析確實發現了一些與感官描述相關的誤導性標籤,但該報告重點關注與該產品相關的不正確的營銷信息。 “沒有註明來源”,並且 “缺乏對石油淨體積和類別的強制性提及。”
在整個研究過程中,幾個具體的關注領域變得顯而易見,並且可以幫助修改標準化標籤實踐。 引人注目的是,DGCCRF 確定 “違規產品的“不合規率”為 “當原產地指示不准確並且石油來自產量最大的國家時,價格會更高。”
還發現其他違法行為,包括 “一家在食品領域銷售橄欖油的公司,該橄欖油被分類為 燈籠 由實驗室”和另一個銷售產品的 “以...之名 “特級初榨橄欖油”,而分析表明它是植物油的混合物。” 本輪測試總共產生了 71 條警告、39 條禁令和 3 條禁令。 “都道府縣的破壞法令。”
自 DGCCRF 發布上次此類報告以來,顯示異常的產品比例從 41% 增加到 48%。 然而,最近的版本指出 “管制期間發現的不合規率並不代表市場的實際情況,因為管制是 “根據調查人員掌握的信息,“有針對性”。
通過調查獲得的見解是否會轉化為能夠有效阻止未來違法行為的適當措施,仍有待觀察。